越南第八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自1987年6月17日至6月22日在河内召开
国会选举产生:
国家委员会: 15名委员
国家委员会主席:武志功
国会主席:黎光道
部长会议主席:范雄(到1988年3月10日)。部长会议代主席:武文杰(从1988年3月到1988年6月)。部长会议主席:杜梅(从1988年6月到1991年8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范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决
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国会7个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经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文化和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卫生和社会委员会;青少年儿童委员会;对外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从1992年3月24日至4月15日召开。国会通过了1992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第八届国会任期为五年(1987-1992),在此期间一共举行了1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