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国会选举的相关资料

选举日期: 2016年5月22日

选民投票率:99.35%

当选代表人数:496(截至2020年6月20日,第十四届国会代表人数为483人)

国会代表成分:

学士学位和学士以上学位:98.79%

少数民族:17.30%

女性:26.80%

第十四届国会的特点和烙印

革新35年后: 越南实力和地位日益上升。
特别是在本任期最后一年: 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连续对国家发展事业造成严重影响,但凭借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和整个政治系统的同步和强有力参与,越南仍取得许多重要结果,留下深刻烙印,基本遏制了疫情,经济逐步复苏并维持经济增长速度,确保人民生活的稳定,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日益得到提高。
五年来: 第十四届国会充分发挥民族团结力量的作用,一直激发创新精神,大力革新各项活动,保持谨慎态度,但是仍及时作出决定,发挥职责,为人民和国家的利益而行动,完成立法、监督、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和对外工作等领域的大量工作。
立法工作:第十四届国会一共发布72部法律、2项法令和许多决议
第十一届国会继续制定与发布大量规范性法律文件: 及时将党的主张和路线体制化,继续将《2013年宪法》具体化,及时满足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国家融入国际一体化进程等要求。
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发布72部法律、2项法令和许多含有法律性决议。通过立法工作: 第十四届国会肯定了其在建设与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体制进程的重要作用。
尤其是在本任期内: 第十四届国会继续革新《2015年规范性法律文件发布法》所规定的法律和法令制定程序,增强法律和法令制定程序中的纪律性和纪纲。
监督工作:集中对重大问题或社会紧迫问题和覆盖所有领域问题进行监督
在本任期内: 第十四届国会监督工作继续得到加强与革新。
监督内容专注重大问题或社会紧迫问题和覆盖所有领域的问题。
质问和回答质问工作继续得到革新。质问和回答方式朝着“快问简答”方向得到改进: 增加参加质问、争辩活动的国会代表人数,提升质问和回答质量。
第十四届国会决定多项复杂且前所未有的新问题
五年来: 国会就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确保国防安全任务相结合的国家多项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其中包括许多关于复杂且前所未有的新问题的决策。特别是,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和五年财政计划(2016-2020)首次得到通过,确保金融银行领域短期和中期计划的同步性和统一性,面向更加有效地动员与利用资源,确保公共债务的安全和预算的可持续性。
此外: 由于2020年遭受自然灾害和疫情的严重影响,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及时出台新决策,或按照每个阶段的要求调整政策。各项货币和财政目标、指标、方向和政策得到谨慎审议,保障及时应对突发情况,有利于减少不利影响,维持与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助力增长,控制通货膨胀,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
国会已通过关于停止宁顺核电站建设项目的决议: 批准国家2021-2030年少数民族同胞地区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计划。这是尤为重要、配套且全面的决策,其有利于推动少数民族同胞地区发挥内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特别是: 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推选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为越南国家主席。
国会对因严重失误、违反国会代表标准的国会代表罢免其国会代表资格: 免去两位部长2011-2016年任期的资格。
国会对外工作:第十四届国会成功主办亚太议会论坛第26届年会(APPF-26)、2020年东盟议会联盟主席和第41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
第十四届国会已成功主办亚太议会论坛第26届年会(APPF-26)、2020年东盟议会联盟(AIPA 2020)轮值主席和第41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AIPA 41)。其中: 第41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是东盟议会联盟历史上首次以视频方式召开的大会,并圆满落幕,其体现了东道国的主动精神和责任感以及与会国家的高度适应精神,其对东盟议会联盟的成员和观察员以及国际盟友留下美好印象。
第十四届国会努力推动与世界和地区各国议会的友好和多方面合作关系。至今: 越南国会与近180个主权国家议会建立关系,同时是国际和地区许多议会联盟的成员。
双边对外工作已致力于促进越南国会与邻邦国家、传统友好国家、东盟成员国、东北亚和亚太地区等国家国会的关系: 为建国卫国事业营造便利国际环境,加强与美国、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议会的合作关系,推动这些关系更加务实发展。
多边对外工作为提升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作出贡献。越南国会获得各国议会的信任: 以高票数当选各国议会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2016-2019年任期)、各国议会联盟副主席(2018-2019年任期)和法语国家议会联盟(APF)亚太地区轮值主席(2019-2021年任期)等职务。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盘点重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自2016年7月20日至29日在河内召开,国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陈大光

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

国会常务委员会:共有13名委员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

政府总理:阮春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

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国会各专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文化、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科学、技术和环境委员会;对外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

国会秘书长:阮幸福

第十四届国会第二次会议自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23日召开,国会通过《信仰法》、《宗教法》和《拍卖法》等三部法律。

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自2018年5月21日至6月15日召开,国会通过《国防法》、《网络安全法》、《声讨法》、《竞争法》等;国会推迟通过《特区法案》期限。

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自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20日召开,国会推选阮富仲为国家主席。

批准任命阮孟雄为信息传媒部部长,免去张明俊的信息传媒部部长职务。

批准《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会议自2020年5月20日至29日以视频方式召开。

第二阶段会议自2020年6月8日至19日在国会大厦举行。会议批准《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

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自2021年3月24日至4月8日召开。国会以投票方式免去国会主席、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和各政府成员等职务。

国会选举产生:

(1)国会主席:王廷惠

(2)国家主席:阮春福

(3)政府总理:范明政

(4)三名国会副主席:陈青敏、阮克定、阮德海

(5)国家副主席:武氏映春

(6)五名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裴文强、阮氏清、阮德荣、武海河、黎光辉。

(7)三个国会委员会主任:

国会文化、教育、青少年和儿童委员会主任:阮得荣

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

国会对外委员会主任:武海河

(8)国会秘书长:裴文强

(9)国家审计署审计长:陈士青

国会批准任命:

(1)两名政府副总理:黎明慨、黎文成

(2)12名政府成员:

国防部部长:潘文江

外交部部长:裴青山

内务部部长:范氏青茶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

建设部部长:阮青毅

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阮文雄

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陈文山

民族委员会主任(部长):候阿令

财政部部长:胡德福

教育培训部部长:阮金山

工贸部部长:阮鸿延

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段宏峰

通过关于试点展开河内市人民议会专职代表职位分配的决议。

第十四届国会任期为5年(2016年至2021年)。在此期间,国会一共召开11次会议。

第十四届国会所发布的法规性文件

  • 2016年11月17日:《信仰宗教法》
  • 2017年11月21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修订版)
  • 2017年11月23日:《公共债务管理法》
  • 2018年6月8日:《国防法》
  • 2018年6月12日:(1)《竞争法》
    + (2)《网络安全法》
    + (3)《声讨法》
  • 2018年11月15日:《保护国家机密法》
  • 2018年11月19日:(1)《特赦法》
    + (2)《越南海警法》
  • 2018年11月20日:《反腐败法》
  • 2019年11月20日:《劳动法》
  • 2019年11月22日:《越南公民出入境法》
  • 2019年11月25日:《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修订版)
  • 2020年11月13日:(1)《居住法》
    + (2)《越南契约劳动者出国工作法》
    + (3)《国际条约法》
  • 2020年11月17日:《环保法》
  • 第十四届国会还通过135项决议
  • 2016年7月21日:关于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数的决议
  • 2016年7月22日:(1)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国会主席的决议
    + (2)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国会副主席的决议
    + (3)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决议
    + (4)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国会民族委员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决议
    + (5)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国会秘书长的决议
    + (6)关于选举产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的决议
  • 2016年7月25日:关于选举产生国家主席的决议
  • 2016年7月26日:+(1)关于第十四届国会任期政府组织机构的决议
    + (2)关于选举产生政府总理的决议
  • 2016年7月27日:(1)关于选举产生国家副主席的决议
    + (2)关于选举产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决议
    + (3)关于选举产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议
    + (4)关于2017年国会监督计划的决议
    + (5)关于第十四届国会任期政府成员数额的决议
  • 2016年7月28日:(1)关于批准政府总理有关任命政府副总理(2016-2021年任期)提议的决议
    + (2)关于批准政府总理有关任命各位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2016-2021年任期)提议的决议
    + (3)关于批准国家主席提出有关国家副主席和国防安全委员会委员名单的决议
  • 2016年11月23日:关于进一步提高《将新农村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国家目标计划》实施效力与效率的决议。
  • 2017年6月19日:(1)关于批准《越南与老挝国界划分条约关于修改两国边界线起点的补充条约》的决议。
    + (2)关于批准《越南与老挝国界界碑与边界线议定书》的决议。
  • 2018年10月23日:(1)关于选举产生国家主席的决议
    + (2)关于批准政府总理提出有关免去张明俊的信息传媒部长职务的决议。
  • 2018年10月24日:关于批准政府总理提出有关任命信息传媒部长建议的决议
  • 2019年6月14日:(1)关于加入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实施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原则的第98 号公约的决议
    + (2)关于成立“预防儿童虐待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团的决议
  • 2019年11月18日:关于批准《2021-2030年少数民族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提案》的决议
  • 2019年11月27日:(1)关于批准1985年和2005年《越南与柬埔寨国家边界划分条约的补充条约》及《越南与柬埔寨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的决议
    + (2)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消防执法效力与效率的决议
  • 2020年6月8日:(1)关于批准《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决议
    + (2)关于批准《越南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投资保护协定》的决议
    + (3)关于加入国际劳工组织《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公约)的决议
  • 2020年6月18日:关于按照《越南与欧盟和欧盟成员国投资保护协定》承认和实施解决纠纷机构裁决的决议
  • 2020年11月13日:关于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决议
  • 2020年11月16日:关于胡志明市组建都市政府组织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