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二届国会选举的相关资料

选举日期:2007年5月20日

选民投票率:99.64%(56252543人)

当选代表人数:493

国会代表成分:

自荐代表:0.2%

专职代表:27.99%

党外代表:8.7%

少数民族代表:17.6%

女性代表:25.8%

宗教界代表:0.8%

第十二届国会的特点和烙印

由越南共产党提倡和领导的国家全面革新事业20年后: 越南在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外交、党建、国家建设、加强民族大团结等方面已取得巨大且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成就。
革新事业已使越南摆脱延长多年的经济社会危机: 为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创造坚固基础,政治社会稳定,越南的国际地位和威望不断提升。
国会推动革新的重要步伐: 逐步完善组织结构、运行方式,增加专职代表名额,更好地发挥立法、最高监督权和决定国家重大事务等功能。
然而: 除了便利条件外,越南遇到不少困难和挑战,即经济水平低,质量有限,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许多不足,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自然灾害和疫情在许多地方频繁发生。国际和地区局势复杂多变,尤其是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对越南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各敌对势力继续加大“和平演变”活动力度,煽动群众示威颠覆政府,通过“民主”、“人权”、民族、宗教等问题,阴谋干涉越南国家内部事务。
在此情况下: 越南必须建设和平、稳定的环境、繁荣的经济、稳健的国防安全体系,以及正确把握发展战略的方向。这也是第十二届国会十分艰巨的任务与要求。
贯彻此精神: 在党的领导下,越南第十二届国会继续全面且大力革新组织和运作方式,按照宪法和法律有效执行自己的职责与任务,并取得许多重要成果。
立法活动:
任期4年的第十二届国会通过了67部法律、13项决议;国会常委会已通过含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14项法令和9项决议: 其中大部分是新发布或修订文件。
立法程序继续朝着提升法律文件质量、主动性、民主性和具体性的方向进行。《法律规范性文件发布法》于2008年通过: 立法程序中的一些环节有所改变,确保科学性、民主性和紧密性。将国会通过年度法律、法令建设计划的时间从上年年底会议调整至年初会议,为起草机构、项目提交机构有更多时间做好文件准备工作创造条件。法律、法令建设计划修改补充工作更灵活地进行,国会常委会可考虑调整活动计划,并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向国会报告。此外,指定国会常委会作为指导吸收采纳和完善递交国会通过的项目,已增强国会各机构的主动性,有助于提升法律项目质量和完成进度。
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得到高度重视: 及时发现并提出意见,旨在对政策内容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进而发挥政策的积极性,减少负面影响,有效执行任务。监督内容集中于引起社会不满的问题,涵盖经济社会、国家财政预算、文化、教育、科技、国防安全、外交、司法机构等领域。与通过审议机关、个人的报告进行最高监督的同时,国会已对专题会议行驶最高监督权。
质询和答复工作是国会重要的直接监督形式: 继续朝着更加务实方向实现大力改进。质询和答复工作方式朝着专题质询方向改进,许多部长和部门首长参加质询和答复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以书面方式答复质询的时间;提请政府总理或政府副总理直接回答国会代表的质询;增加国会代表与受质询单位之间的对话时间,从而创造积极有效、开放互动的氛围。
监督工作的亮点之一是国会对国会常委会关于解决全国选民意见和建议的报告进行审查。该活动对人民群众的心思与感情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巩固人民对党、国家的信心作出贡献,同时鼓励人民群众继续积极参与国家管理工作。
决定国际重大事务:
在第十二国会任期内: 国会已通过莱州省水电项目投资主张的决议和宁顺省核电项目投资主张的决议;审议通过有关缩短第十二届任期时间的决议;延长各级人民议会2004-2009年任期时间;对河内市行政区划进行调整;试点取消县、郡、坊级人民议会制度。与此同时,为了满足新需求,提高国会乃至国家管理机构在决定投资主张、管理和有效利用大规模工程项目和对外投资主张的职责权限,国会已决定对2006年6月29日发布关于申请国会决定投资主张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第66/2006/QH11号决议进行修改补充。
国会外交活动:
国会外交工作不断得到巩固、推进和扩展。越南国会努力加强与世界各国议会合作: 为推进越南与地区和世界各国友谊、多方面合作关系取得更多积极进展做出贡献。巩固、促进与邻邦、东盟国家和东北亚国家关系发展,致力推进与美国、欧洲议会、欧盟各国议会的关系朝着务实、深度和广度发展;与非洲、中美、南美国家建立和发展关系;注重推进和巩固与中欧和东欧各国的传统关系,为祖国建设与保卫事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越南国会担任第31届东盟议会联盟 (AIPA-31)主席和成功举办第31届东盟议会联盟大会;被选为2010-2011年任期各国议会联盟大会副主席: 担任东盟与中日韩小组主席等,其标志着越南议会外交的成长,为加快越南融入国际和地区进程做出切实贡献。

越南第十二届国会盘点重要会议

越南第十二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从2007年7月19日至8月4日在河内召开,国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阮明哲

国家副主席:阮氏缘

国会常务委员会: 18名委员

国会主席:阮富仲

政府总理:阮晋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

最高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陈国旺

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各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国防安全委员会,青少年儿童文化教育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对外委员会。

国会会议秘书团: 13名成员,秘书团团长:陈廷坛

国会常务委员会下属机构: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愿委员会、立法研究院

国会通过有关将第十二届国会任期时间缩短一年(2007-2011)的决议

第十二届国会第三次会议自2008年5月6日至6月3日召开。国会通过有关调整河内市及附近省份行政区划的决议。根据决议,自2008年8月1日起,全国行政区共63个,包括5个中央直辖市和58个省。

第十二届国会第六次会议自2009年10月24日至11月27日召开。国会通过有关莱州省水电项目投资主张的决议和宁顺省核电项目投资主张的决议。

第十二届国会通过的法律文件:
67部法、14项法令

  • 第十二届国会所通过的法律
  • 2007年8月4日:《反腐败法》(修订版)
  • 2007年11月21日: (1) 《反家庭暴力法》
    + (2) 《预防传染病法》
    + (3) 《个人所得税法》
    + (4) 《产品、货物质量法》
    + (5) 《化工材料法》
    + (6) 《特赦法》
    + (7) 《司法相助法》
  • 2008年6月3日:(1) 《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法》
    + (2) 《石油法》(修订版)
    + (3) 《红十字会活动法》
    + (4) 《出版法》(修订版)
    + (5) 《增值税法》
    + (6) 《企业所得税法》
    + (7) 《资产征收征用法》
    + (8) 《预防和打击毒品法》(修订版)
    + (9) 《法律规范性文件发布法》
    + (10) 《原子能法》
    + (11) 《越南人民军队军官法》(修订版)
  • 2008年11月13日:(1)《生物多样性法》
    + (2) 《高科技法》
    + (3)《干部、公务员法》
    + (4) 《陆路交通法》
    + (5) 《越南国籍法》
    + (6) 《医疗保险法》
    + (7) 《民事案执行法》
    + (8) 《特殊消费税务法》
  • 2009年6月17日:(1)《司法履历法》
    + (2) 《公债管理法》
    + (3)《城市规划法》
  • 2009年6月18日: (1)《电影法》(修订版)
    + (2) 《文化遗产法》(修订版)
    + (3)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驻外代表机构法》
    + (4) 《住房法第126条和土地法第121条修订法》
    + (5) 《国家赔偿责任法》
  • 2009年6月19日: (1) 《知识产权法》(修订版)
    + (2) 《刑法》(修订版)
    + (3)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法》(修订版)
  • 2009年11月23日:(1)《老年人法》
    + (2) 《看治病法》
    + (3) 《电信法》
    + (4) 《无线电频率法》
    + (5) 《自卫民兵法》
  • 2009年11月25日: (1)《教育法》(修订版)
    + (2) 《资源税法》
  • 2010年6月16日: (1) 《越南国家银行法》
    + (2) 《信贷组织法》
  • 2010年6月17日:(1)《非农业用地使用税法》
    + (2) 《邮政法》
    + (3) 《节约与有效利用能源法》
    + (4) 《残疾人法》
    + (5) 《收养子女法》
    + (6) 《刑事案件执行法》
    + (7) 《商务仲裁法》
    + (8) 《食品安全法》
  • 2010年11月15日:(1)《监督法》
    + (2) 《环保税法》
    + (3) 《公务员法》
  • 2010年11月17日:(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2) 《矿产法》
  • 2010年11月24日:(1)《保险经营法》(修订版)
    + (2)《证券法》(修订版)
    + (3) 《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法》(修订版)
    + (4) 《行政诉讼法》
  • 2011年3月29日:(1)《民事诉讼法》(修订版)
    + (2) 《打击贩卖人口法》
    + (3) 《独立审计法》
  • 第十二届国会常委会所通过的法令:
  • 2007年10月19日:关于《监禁案执行法》令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令。
  • 2008年1月26日:
    + (1)关于国防工业法令。
    + (2)关于越南海警力量法令。
  • 2008年4月2日:
    + 关于行政违反处理法令若干条款修订法令。
  • 2008年8月27日:
    + 关于海上船只扣押手续法令。
  • 2008年11月21日:
    + 关于乡级公安法令。
  • 2008年11月22日:
    + 关于自然资源税法令第六条修订法令。
  • 2008年12月27日:
    + 关于人口法令第十条修订法令》
  • 2009年2月27日:
    + (1) 关于刑事调查组织法令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令。
    + (2)关于诉讼费用和法院诉讼收费法令。
  • 2010年3月26日:
    + 关于飞机扣押手续法令。
  • 2011年2月19日:
    + (1)关于审判员与人民法院陪审员法令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令。
    + (2)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法令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令。
  • 2011年6月30日:
  • 关于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