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自2002年5月19日至8月12日在河内召开,国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陈德良
国家副主席:张氏美花
国会常务委员会: 13名委员
国会主席:阮文安
政府总理:潘文凯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文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孟智
国会民族委员会和各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经济和预算委员会;国防和安全委员会;青少年儿童文化教育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对外委员会。
第十一届国会秘书团: 11名成员,裴玉青为秘书团团长
2003年3月17日,国会常委会发布成立立法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民愿委员会等三个专门机构的决议。
第十一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自2006年5月15日至6月29日在河内召开,国会选举产生:
国会主席:阮富仲
国家主席:阮明哲
政府总理:阮晋勇
国家审计署署长:王廷惠
第十一届国会第十次会议自2006年10月17日至11月29日在河内召开,国会批准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第十一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自2007年3月20日至4月2日在河内召开,这是越南第十一届国会最后一场会议。
国会已审议、讨论并通过《国会组织法》(修订版),为第十二届国会继续革新组织,提高运作质量和效果创造便利条件。因此,国会一致同意在法律委员会基础上成立新法律委员会和司法委员会,在经济和预算委员会基础上成立新经济委员会和财政委员会。
越南第十一届国会任期为五年(2002-2007),在此期间一共举行了11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