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于1964年6月27日至7月3日在河内召开
国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胡志明
国家副主席:孙德胜
国会常务委员会:23名委员和3名候补委员
国会主席:长征
政府总理:范文同
国会各常务委员会:法律项目委员会、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统一委员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于1968年5月19日至22日召开
国会通过延长第三届国会任期的决议并责成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适合时间举行第四届国会代表选举。
1969年9月22日第三届国会召开特别会议,悼念胡志明主席并推选孙德胜先生为国家主席。
第三届国会任期从1964年6月持续到1971年6月,在此期间一共共召开7次会议。